基本归因错误

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

类型
现象
又称
基本归因谬误

基本归因错误指人们解释他人行为时,倾向于高估个人因素(如性格、态度)的作用,而忽视情境的影响[2]。这一名称由社会心理学家李·罗斯(Lee Ross)于 1977 年提出[1]。

读者推断作者本人支持卡斯特罗。 读者明知立场是辩论教练指定的,推断弱了一些,却仍偏向文章的立场,而此时文章并不能说明作者本人怎么想。

Gilbert 和 Malone 归纳的四种成因

  1. 看不到对方所受的情境限制
  2. 对人在这种情境下会怎么做抱有不切实际的预期
  3. 把行为本身理解得比实际更极端
  4. 先作出性格判断,却没能充分修正;分心时更明显
Jones 与 Harris(1967)作文实验的示意:即使知道立场是辩论教练指定的,读者仍推断作者持有文章的立场。刻度位置为示意,不是原始数据。 用图上的按钮切换对比

左边是一篇支持卡斯特罗的文章,上方标签注明立场是作者自选还是教练指定。箭头指向右边的刻度,刻度从“反对卡斯特罗”经“看不出倾向”到“支持卡斯特罗”,标记读者推断的作者真实态度。作者自选时,标记靠近“支持”一端;切换为教练指定后,标记向中间移动一些,但仍明显偏向“支持”,中间的虚线圆圈表示仅凭文章无从判断。下方列出 Gilbert 和 Malone 归纳的四种成因:看不到情境限制;对人在该情境下的行为抱有不切实际的预期;把行为本身理解得比实际更极端;先作出性格判断却没能充分修正,分心时更明显。

Jones 与 Harris(1967)作文实验的示意:即使知道立场是辩论教练指定的,读者仍推断作者持有文章的立场。刻度位置为示意,不是原始数据。 保存为图片(PNG)

要点

  • 1967 年的经典实验中,被试明知文章立场(支持或反对卡斯特罗)是辩论教练指定的,仍推断作者本人持这种态度[1]。
  • 成因不止一种:看不到对方所受的情境限制,低估情境的推动力,或先作出性格判断、分心时来不及修正[1]。
  • 它存在文化差异:报道同样两起凶杀案时,英文报纸比中文报纸更多归因于凶手的个人特质,中文报纸更多提到处境与环境[3]。

举个例子

阿杰在路口被一辆车加塞,第一反应是“这司机真没素质”。几秒后,他看到那辆车直接拐进了医院的急诊通道。

常见误解与局限

“基本”二字容易让人以为这是人类普遍规律。跨文化研究显示,归因方式受文化影响,这种倾向并非在所有人群中同样强烈[4]。它也不是说性格不重要,而是指判断时对情境考虑不足[2]。

参考来源

  1. 1 Gilbert, D. T., & Malone, P. S. (1995). The correspondence bias. Psychological Bulletin, 117(1), 21–38. 查看来源
  2. 2 Jhangiani, R., & Tarry, H. (2022). Biases in attribution. Principles of social psychology (1st international H5P ed.), section 5.3. BCcampus. 查看来源
  3. 3 Morris, M. W., & Peng, K. (1994). Culture and cause: American and Chinese attributions for social and physical events.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, 67(6), 949–971. doi:10.1037/0022-3514.67.6.949
  4. 4 李陈, & 陈午晴 (2006). 基本归因错误的文化局限性. 心理科学进展, 14(6), 938. 查看来源

最近一次对照来源核对:2026年10月26日